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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开
日期:2026-01-21 15:32:47
 

一、污染防治措施∶

1、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,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进行收集、处置,每年2月底前向生态环境局报本年度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计划。

2、危险废物转移时,填写转移联单并保存。

3、严格按经营范围收集,出入库前确认包装是否完好。

二、应急处置措施

1、危险废物发生泄漏时,第一发现人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,马上通知危险废物仓库管理人员和安全员,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方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,防止污染扩大。若有人受伤,应及时送医救治。

2、现场处置人员应穿戴好防护服装、手套、防毒面具等劳保用品,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对现场进行处置。

责任区∶危险废物存放区         急救电话∶120           消防电话1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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